据“上海市财政局2020年初级会计师报名考务通知”得知,上海2020年初级会计师报名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自2019年11月18日10:00开始,至11月22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自2019年11月27日10:00开始,至11月30日24:0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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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会计师网上报名系统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计算时间为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应先查看报名流程和报名要求,然后再按要求操作。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便查询和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
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即报考人员应承诺完全符合文件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试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先签署承诺书,再依次按流程报名。
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于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将相关事项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示。
考试结束后,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考试管理机构还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