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湖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条件及要求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应科目的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报考面试的类别和科目必须与报考笔试的类别和科目一致。
4.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考区选择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华中师范大学考点面试,请报考以上学段类别的考生选择武汉考区报名,面试当天需自带所学专业教材。
“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四个科目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面试,请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选择武汉考区报名。
在校学生: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面试,应提前了解所在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及安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社会考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请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
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师范生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进行报名;华中师范大学非师范生不得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有关报名及其他问题请咨询华中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27-67863325。
6.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7.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8.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扫码关注
或搜索【职上教师资格考试网】
预约2022下半年教资笔试时间提醒及真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