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疫情防控等注意事项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9日举行,考生可于1月4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南京市社会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点安排
二、疫情防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前14天处于强制隔离区、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
2.苏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
3.入场时两次测量体温≥37.3℃的考生;
4.未将填写好的《健康报告表》交于监考人员的考生;
5.入场时未提交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二)考前健康监测
1.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方可参加考试。为了考生入场检测方便快捷,建议提前打印检测报告。
2.考生须从考前14天(12月24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1,简称《健康报告表》)。
(三)进入考点考场
1.面试当日,考生在准考证规定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旅居通行史的考生,在入场时要求佩戴N95防护口罩,并要求全程佩戴,期间不得摘下口罩。
4.考生进入候考室,需将填写好的《健康报告表》交与工作人员,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对号入座,保持安全距离。进入抽题准备室,考生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备考。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至结束离场
考生在进入考点后突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综合研判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三天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提前准备考试规定证件,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因疫情防控检查延误考试。
2.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证件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面试考点候考室,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4.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参加考试。
5.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面试考官及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6.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及考试工作人员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7.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8.请考生注意天气情况,安排好路线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3月1日起通过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笔试面试都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可通过网站(http://ntce.neea.edu.cn)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附件: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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