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其他事项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其他事项
(一)成绩查询。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具体时间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严禁替代报名。考生本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替代报名造成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报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密码重置。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报名至考试期间,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四)复习备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等资料。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任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培训。
(五)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7天非必要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区,并于10月22日开始到10月28日结束,每天进行一次健康打卡,具体要求见附件3。考生须遵守自治区及考区所在盟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并填写完整的《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凡未履行附件3和附件4要求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前至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及时、持续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各考区发布的《考生防疫须知》,考生须仔细阅读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要求准备好所需证明材料,经考点核验符合要求,方可进场参加考试。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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