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农区教育体育局2022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时间、种类、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教师〔2015〕169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宁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惠农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1.惠农区户籍、持有惠农区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驻地在惠农区的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惠农区籍宁夏普通高校或具有惠农区户籍在外省就读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在惠农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根据自愿原则,可在惠农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坚持“四个相统一”,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矢志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
(二)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相应等级。
1.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2.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四)考试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教师〔2015〕169号)规定,已取得毕业证书的2015年及其以前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及其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须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五)申请任教学科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与其师范专业一致。
(六)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且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我区指定体检医院为“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请按照网站提示及各认定机构公告(详见附件1)要求,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
2.申报时间:下半年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0:00—9月26日18:00。
3.选择认定机构: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在惠农区的,选择惠农区教育体育局认定。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符合石嘴山市申请条件的,认定机构选择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具体安排以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公告为准。
4.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使用帮助栏目查看。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惠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体育局服务窗口(惠农区惠安大街与延安路交叉路口西侧)。
3.现场确认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需佩戴口罩并配合安检工作人员做好测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登记工作。
4.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根据所选认定机构时间安排,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确认地点(惠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体育局服务窗口)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集体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或驻宁部队证明及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通过认定系统比对的,可不提交。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没有通过验证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以供查验。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须与认定网报照片一致(详见附件3)。
(6)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一览表,一式两份,1份粘贴在档案袋上,1份交确认点工作人员。
以上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据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一览表》(附件5),如报名号、本人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联系电话、学习和工作简历、提交材料份数、证件编号等内容。在现场确认时,连同相关认定资料一并装入牛皮纸档案袋(自备)上交工作人员,以便对照审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在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
(三)体检安排
1.惠农区教师资格认定定点体检医院:宁夏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部四楼)。
2.上半年体检时间:9月28日上午进行体检,申请人须在早晨8:00准时到场,根据指定医院安排完成体检,体检结论资料由我局安排专人领取。
特别提示:体检时空腹、带身份证、1寸照片1张(与网报照片相一致)、体检费用。申请人自行在认定机构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无犯罪记录核查
现场确认后,由我局汇总申请人信息并商请我区公安部门核查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对无法在我区公安部门核查的申请人,我局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核查公文,由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交我局。
(五)资格复审
以上工作完成后,由我局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复审。
(六)领取证书
惠农区教育体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会在惠农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中发送领取证书通知。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附件4)。
五、认定须知
(一)每个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1 种教师资格。
(二)持有惠农区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在现场审核时间前,获得有效居住证明。
(三)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审核等,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体检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选认定机构公告要求,真实、客观、诚信提出认定申请。
联系电话:0952-3318211,0952-3977986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惠农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QQ号:443130391(群二维码见下图)
凡网报人员全部实名加群,昵称格式为“惠农区+姓名+学段”。
惠农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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