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申报时间、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宁教师〔2015〕169号)有关规定,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宁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沙坡头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一)沙坡头区户籍、持有沙坡头区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驻地在沙坡头区的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二)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坚持“四个相统一”,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矢志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1.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等级。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
2.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
(四)考试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教师〔2015〕169号)规定,已取得毕业证书的2015年及其以前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及其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须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五)申请任教学科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标注任教学科一致。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与其师范专业一致。
(六)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且在沙坡头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请按照网站提示及本公告中具体要求,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
2.申报时间:2022年9月13日0:00—9月26日18:00.
特别提示:根据往年认定中出现申请人在网报结束最后时间完成报名,导致关网后个人信息无法修改的情况,建议申请人在报名结束前三天完成网上申报,为自己现场确认、错误信息修改和体检留有时间余地。
3.认定机构:沙坡头区教育局
4.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5.上传《个人承诺书》: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后,网页端点击“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二)现场确认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沙坡头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现场审核预约方式。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核查材料,在QQ工作群里提前一天进行预约,预约时写清楚申报学段、学科、姓名。请相关申请人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要求,前往相应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为:
1.确认时间:2022年9月14日--9月28日(工作日)
2.确认地点: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一层28号窗口,申请人需佩戴口罩并配合门卫做好“双码”核验、测温工作。
3.携带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集体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或驻宁部队证明及本人军官证;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已通过认定系统调取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学历信息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验。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没有通过验证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查验。
(5)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名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要求详见附件3)。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7)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在沙坡头区之外且在本地长期居住的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8)有效居住证明:户籍在沙坡头区之外且在本地长期居住的申请人,需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有效居住证明(至少一年有效期)。
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自治区教育厅作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由认定机构统一打印。
(三)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合格后申请人提前一天与指定医院预约体检时间,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抓紧时间在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如下:
1.体检时间:2022年9月14日—9月26日(工作日)
2.体检医院:沙坡头区人民医院
3.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表在沙坡头区人民医院体检科领取,现场贴好照片,与网报照片同一底版。
5.申请人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申请人自行在认定机构非指定医院体检的、在跨省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不予承认。体检结论只对当次认定有效。
(四)无犯罪记录核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汇总申请人信息后,商请当地公安部门核查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对无法在沙坡头区公安部门核查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核查公文,由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交认定机构。
(五)资格复审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完成以上工作后,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复审。
(六)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附件4)。
五、认定须知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选认定机构通知要求,本着真实、客观、诚信原则,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沙坡头区教师资格认定QQ工作群,请申请人务必加入认定工作群。
(二)每个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1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沙坡头区持有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前,获得有效居住证明。
(四)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认定公告发布平台: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
平台网址:http://www.spt.gov.cn
沙坡头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869925253
联系电话: 0955-8597667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doc
2.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doc
3.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名册.doc
4.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doc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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