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五大连池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五大连池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身份申请认定。(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二)现场确认程序
五大连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于10月9日至10月14日期间进行。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4.体检合格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五大连池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五大连池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3日(空腹),逾期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认定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需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8.近期本人1寸彩色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1张(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
四、相关要求
1.个人诚信要求: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简历信息填写要求: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不得空项,至少两条,最多八条,必须填写到“至今”。简历超过8条的,删减前边的简历保留至8条为止。
3.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4.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安全有序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6.本通知未说明的事宜,请认定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五、确认时间
六、确认地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6-2836016
五大连池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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