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材料及要求
根据尤溪县教育局发布的《尤溪县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尤溪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材料及要求如下。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应提交的材料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提交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若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确认的,需书面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户籍证明及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本县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三明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且在本县居住的,提供本县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①学历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通过核验的可不提交。
②学历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应提交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原件的,应提交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
④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证书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通过核验的可不提交。信息核验不成功的,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证书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贴好照片并加盖医院钢印,表中应检查的每一项均要医生填写具体意见、签名,体检完成后交回体检中心,体检表由我局统一领取。
(7)照片。提交本人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电子照片1份。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请在纸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申请资格种类、学科和姓名。现场确认前应将电子照片按“资格种类+姓名+身份证号”(例:初中张三35042619950318××××)方式命名,再作为附件发到邮箱:598724755@qq.com,未发送的不予确认。
(8)教师资格认定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点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打印件与复印件统一用A4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除照片外)按以上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在一起。
点击查看>>>尤溪县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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