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13号)和《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玉市教〔2022〕73号)的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容县户籍。
(二)持有容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持容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玉林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驻容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容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一)系统平台开放时间。
2022年9月12日至12月20日。
(二)申请人网报时间。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22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加入Q群以方便后期工作,Q群号码:856223497。
(二)体检
(三)现场确认
(四)认定结果处置
1.现场受理结束30个工作日内在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xzf.gov.cn/)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2.在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通知在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xzf.gov.cn/)公布为准,请及时关注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5329507)。
六、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员要严格遵守容县政务大厅各项防控措施,选择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进入大厅,科学佩戴口罩,扫码出入,并提前申请好健康码、健康码,以便验证。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容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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