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渭源县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为渭源县的中国公民。
2.驻甘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法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渭源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致。
(六)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二)体检
1.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渭源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模板见附件1)体检医院就近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在网报结束后至现场确认前完成。因特殊原因需委托认定申请人,可在当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
2.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四)证书发放
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认定人员进入渭源县政务服务中心,需提供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认定期间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排队,维持良好的现场认定秩序。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渭源县教育局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渭源县教育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渭源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2.授权委托书.doc
渭源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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