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下半年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淳安县教育局组织,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淳安县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港澳台居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3.本次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电子材料提交及申请受理阶段:
10月9日-11月13日,电子材料提交(清单详见附件1)。2022年下半年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实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邮箱(邮箱地址:971865419@qq.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
11月15日,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发布受理公告。
4.如需更正认定机构、受理机构,截止日期为受理机构体检前一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及时加入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钉钉群(群号为34050059),方便咨询和信息沟通,进群后请按“认定种类+姓名”的格式修改群名片,如初中李四。
5.体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5号)精神,经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6.
照片:申请人须单独将一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和体检表上照片一致,背面写上申请种类+姓名)体检时交体检中心的工作人员;如果体检时没准备照片请在体检后将照片装在照片袋中并写上申请种类和姓名邮寄至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地址:淳安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5号楼204室(淳安县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王老师收。高中教师需准备一个信封,信封上写上“高中+姓名”,体检时一并上交。
7.
认定结果将于11月25日左右通过淳安教育信息网公告,请申请人及时浏览关注淳安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dh.gov.cn/col/col1440927/index.html)通知公告栏。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材料统一邮寄送达(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8.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查通过后,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机构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12月12日左右通过杭州教育网公示。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材料统一邮寄送达(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9.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0.
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571-24818556;地址: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5号楼204室。
附件:1.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2.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淳安县教育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一、申请人相关资料(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邮箱:971865419@qq.com。
二、申请人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扫描件,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 (手机拍摄的照片将不予接收,请知悉)。
三、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非浙江省身份证的申请人提供);
(2)学历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4)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驻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须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
(5)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
(6)其它因特殊情况致公共数据平台未取得核验材料,由受理机构另行通知。
以下材料仅2011年及以前入学、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师范类毕业生提供:
(7)毕业成绩单扫描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8)教育教学实习表扫描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9)师范生证明扫描件(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
(10)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扫描件。
附件2 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具体安排:
1.体检时间:2022年11月3日上午 7:30
2.体检医院:淳安县中医院(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西路1号)。
3.体检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将会提前告知,请关注钉钉群34050059。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空腹并佩戴口罩至淳安县妇保院进行体检,请随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申请幼儿园教师的下载“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其他教师下载“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下载打印时要求打印在A4纸的一面上,不能出现二张纸;体检表上必须贴好与网报上传一致的照片;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并签名;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请在姓名右边注明“未婚”或“已婚”字样;申请人还须单独将一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和体检表上照片一致,背面写上申请种类+姓名)体检时交体检中心的工作人员,申请高中教资的要自备一个信封,信封上写上“高中+姓名”。
2.体检需要复查者和不合格者电话通知(请近期不要安排外出,保持电话通畅);
3.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体检时交纳。
4.体检报告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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