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蚌埠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和安徽省教育厅、蚌埠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蚌埠市龙子湖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二、受理对象及范围
蚌埠市龙子湖区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蚌埠市龙子湖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蚌埠市龙子湖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蚌埠市龙子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户籍未迁至蚌埠市龙子湖区内就读学校的;此类申请人只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报相应教师资格);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蚌埠市龙子湖区的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蚌埠市龙子湖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蚌埠市龙子湖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蚌埠市龙子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蚌埠市龙子湖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蚌埠市龙子湖区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蚌埠市教育局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现场确认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现场确认及体检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员应按照一米线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安康码”,体温正常、“安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现场确认及体检地点。期间,申请人应自备口罩入场,除身份识别验证和面试环节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遇发热等疫情相关状况时,申请人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照现场确认及体检地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
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发生变化,现场确认工作将另行通知,请关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的体检合格证明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关于龙子湖区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变更、补发或换发证书、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事项办理,请查阅《龙子湖区教体局关于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变更、补发或换发证书、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相关事项说明》(网址:http://www.bengbu.gov.cn/public/content/49344168)。
附件1: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doc
附件2:蚌埠市龙子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照片要求(参考).doc
附件3:蚌埠市龙子湖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docx
附件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初级中学、小学).docx
附件5: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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