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有关个人: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就本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机构认定的对象为户籍(或居住证)在龙泉市辖区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认定权限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和组织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由龙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丽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
三、报名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页面(ntce.neea.edu.cn)查询。
四、报名及确认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
3.现场确认地点
五、申报材料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员须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龙泉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照片最佳尺寸:宽3厘米,高4厘米);
6.本人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注:根据下列第六款体检要求参加体检后,由教育局统一领取);
7.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需复印就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习情况材料;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中级以上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六、体检
七、联系方式
认定机构:龙泉市教育局
办公电话:0578—7123271
微信公众号:龙泉教育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龙泉市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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