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1〕124号)、《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5号)等文件精神和温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永嘉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永嘉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向温州市教育局申报认定。
二、认定对象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永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向永嘉县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非永嘉户籍未办理永嘉县居住证的人员须回原籍申请认定。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
(四)服役地在永嘉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在线审核)
五、体格检查
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需参加体格检查,材料审核后,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申请人员集中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申请人须自行下载体检表(附件3、附件4),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否、既往病史等内容并贴好照片(与网报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单寸证件照)带到体检医院待用。另外,还需准备1张单寸证件照片(与网报同一底版,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装入信封,信封正面写明报名号、资格种类、学科和姓名,在体检时上交。
六、评审认定
永嘉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做出是否通过结论。认定结果于11月下旬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j.gov.cn)公示(查询方法:永嘉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教师信息查询),接受监督。
七、证书发放
八、注意事项
申请人务必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和在线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错选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永嘉县教育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麻晓峰,联系电话:0577-67267203,联系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永嘉教育研训大楼1202办公室。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x
2.永嘉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二维码.doc
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小学和初中资格用表).doc
4.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幼儿园资格专用).doc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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