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特别提醒:
【认定机构】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线上确认】
池州市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线上确认”,申请者登录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czsjtj.chizhou.gov.cn/)或“皖事通”APP提交审核材料。(线上确认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
为做好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8时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线上确认。
二、认定范围对象
池州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池州市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池州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池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池州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池州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池州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池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池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池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池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池州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认定。
五、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2.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申请人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http://jyt.ah.gov.cn/)站搜索查看。
4.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六、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体检安排
(三)线上确认(现场确认)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依申请人网上需求登记,通过邮寄(邮资到付)或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选择邮寄方式,须在网报时自行录入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关注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查看认定结果及证书邮寄(或领取)通知,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密切关注EMS或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上传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安徽省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体检医院一览表+(1).xlsx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docx
附件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附件4:池州市教师资格线上确认操作手册.docx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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