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等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对象
濉溪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在濉溪县的人员。
2.持有有效濉溪县居住证的人员。
3.驻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濉溪县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5.持有有效濉溪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濉溪县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濉溪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学历条件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濉溪县户籍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濉溪县教育局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五、网上申报时间及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应手机实名注册下载“皖事通”。现场确认当天,申请人进入现场确认地点实行“三码(行程码、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联查”,在体温正常、规范佩戴口罩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确认地点依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确认。
外地来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内人员14天内如有出市,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发热,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等人员,禁止进入现场确认地点。
如疫情有变化,按照当时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1、确认时间及地点
2、需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濉溪县居住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驻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濉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濉溪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2张。
(7)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3、体检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附件: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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