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鼎湖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鼎湖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鼎湖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在肇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若申请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等考取的普通话证须在受理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
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
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登录成功后,对于注册后首次登陆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在此栏目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 “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4. “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5. “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条件自行选择报名入口。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申请人务必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不能敷衍了事,重复申请。
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须知”。
1.
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肇庆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均选择为户籍、居住证(须提供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肇庆辖区高校在读研究生)、服役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2.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居住证(须提供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肇庆辖区高校在读研究生)、服役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3.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居住证所在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 肇庆高新区的申请人可向四会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肇庆新区的申请人可向鼎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三)现场审核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特别提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确认取得《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遗失责任自负。
部分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各受理机构发布的信息或电话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在现场审核时要服从指挥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申请人要及时关注受理机构的有关信息,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五)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官方微信(肇庆教育号)以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平台发布的官方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肇庆市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附件:附件1 肇庆市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联系方式.docx
附件2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x
附件3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x
附件4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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