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对象、时间、地点、材料
根据仓山区教育局发布的《仓山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仓山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对象、时间、地点、材料如下。
(一)确认的对象、地点及时间
上述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需提前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认定,未预约的申请人不予办理现场认定。预约方式:1.通过“闽政通”APP—办事预约—福州市—预约办理—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进行预约;2.通过“仓山营商”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预约服务—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进行预约。(申请人可提前7个工作日预约,即11月24日开始预约12月5日的号。现场确认地点为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窗口),确认起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
月13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5:30)。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申请时身份材料。
(1)本区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交主页与个人页的复印件;本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的复印件,集体户人员的户口簿主页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2)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申请人应提供《福州市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3)以仓山地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身份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仓山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仓山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福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相应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仓山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士兵)证或警官(士兵)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一级乙等或以上水平。
5.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在填写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信息时,“学历校验类型”一项选择“核验学历”,国家认定信息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需经本公告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体检合格。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7.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8.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前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领取函件可到仓山区闽江大道236-2号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教育局审批后台,联系电话0591-83323001)。
注意事项: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和体检表)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上交现场确认点。
点击查看>>>仓山区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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