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陕西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安康实际,现将安康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安康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安康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安康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5.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体格检查
(三)现场确认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四、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请现场确认点、体检机构工作人员和申请认定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和个人防护,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安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网址:http://jyj.ankang.gov.cn/。
办理事项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信息发布、审核认定、政策咨询 |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 3216119 |
认定咨询、网上申报指导 | 安康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市教研室) | 3352144 |
认定咨询、现场确认、社会申请人员领取证书 | 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汉滨区育才路92号) | 3219167 |
网上申报指导及技术支持 | 17729152315 |
体格检查 | 安康市中医医院 (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 8183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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