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方式、地点、材料
根据沈阳市教育局发布的《沈阳市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沈阳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方式、地点、材料如下。
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2022年11月2日至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确认方式及地点
⑴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核验成功且在沈阳政务服务网申请信息填写完整的申请人,不必到现场进行确认;信息核验不成功的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请在确认时间内到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E1—E6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⑵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在确认时间内到网上申报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详见《2022年下半年沈阳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附件3)。
3.需携带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需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⑴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⑵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
com.cn/xlcx/rhsq.jsp。
⑶《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申报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⑸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⑹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⑺申报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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