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时间、材料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发布的《大连市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大连市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时间、材料如下。
1. 现场确认地点与时间
(1)现场确认时间:
11月7日-11日。工作时间:8:30-12:00,13:00-16:30。
认定机构在此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和签收邮件。
(2)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人按照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选择的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或是向认定机构指定的收件地址报送现场确认的证明材料(地点详见附件1)。
(3)申请人应及时了解并遵守各现场确认地点疫情防控要求(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
(2)本市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可以出示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外省市的提供大连市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证、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已经毕业离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代替学生证)。
(3)学历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核验学历信息不成功的,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当次有效。
(5)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核验信息不成功的,应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不含国外师范生)提交在校期间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毕业实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以上材料可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
(6)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材料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验信息不成功的,应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需现场审查验证的原件中,2003年6月15日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有效。
(7)与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同底版的1寸标准证明照片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手机号码。
上述为现场确认审核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申请人将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加贴封皮(详见附件4)。
3. 委托代理或邮寄方式现场确认
(1)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提交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时,委托代理人应按照规定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办理。
办理时,代理人应提交双方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双方有效期内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认定机构核对后,将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应返还申请人的的证明材料原件返还给代理人,留存复印件。
委托书应明确两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以及委托事项、
委托书有效期限、提交证明材料名称和页数、数量。申请人应在委托书中承诺代理人行为视为申请人本人行为,若出现代理人未按现场确认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证明材料丢失等情况,其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邮寄的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要完整齐全,要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贴封皮,邮寄物品要注明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邮件应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送达收件地点(详见附件1),送达时间以认定机构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在现场确认结束后,认定机构将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应返还申请人的的证明材料原件通过EMS邮寄(邮资到付)返还给申请人,请申请人向认定机构提供准确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因邮寄的证明材料未在现场确认时间内送达,以及未送达正确认定机构、收件地点等原因致使申请材料不齐全而不能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承担。邮寄过程中证明材料丢失的,认定机构不承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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