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谢家集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安排,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淮南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指定体检医院、公告发布网址详见《淮南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认定范围对象
谢家集区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淮南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淮南市谢家集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淮南市谢家集区居住证的人员;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淮南市谢家集区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淮南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淮南市谢家集区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淮南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淮南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淮南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1.谢家集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淮南市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二)体检
(三)现场确认
(四)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结束后,将拟通过人员名单报请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淮南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xlsx
2、淮南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指定医院价格目录.doc
谢家集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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