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
〔2022〕14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1
号),现将我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诏安县;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诏安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漳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在诏安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诏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
号)的规定,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权限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现场确认,漳州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二)体检时间、地点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后网上办件申请
通过审核的高中、中职种类的申请人于2022年12月10日上午通过“漳州通APP”上传申请材料直接向漳州市教育局窗口申请办理,具体操作方法查看附件3。
通过审核的初中、小学、幼儿园种类的申请人按照确认现场要求的具体时间上传申请材料,具体操作方法查看附件4。
(五)审核认定及证书颁发
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初中、小学、幼儿园种类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EMS邮寄或自取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联系电话:3339843 电子邮箱:zajyrsg@163.com。
附件:附件1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核对清单(高中、中职).xls
附件2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核对清单(初中、小学、幼儿园).xls
附件3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操作工作手册(高中、中职).doc
附件4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操作手册(初中、小学、幼儿园).doc
诏安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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