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材料
根据清水河县政务服务局发布的《清水河县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清水河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材料如下。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30。
现场确认地点: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大厅 综合窗口9(清水河县三角大楼)。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驻清水河县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 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 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验证无需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须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并盖有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
5.照片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照片底部须标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6. 彩色电子健康码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申请人须佩戴医学口罩,手机出示彩色“电子健康码”参加现场确认。
7. 体检合格证明
具备认定条件的人员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医院)另行通知。
注:所有提交材料复印件需统一装入档案袋(自行粘贴档案封面,见公告后附件)提交。
点击查看>>>清水河县政务服务局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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