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考点突破第二十二章(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及信息管理),共六节。
重点突破一:宣传推介材料的范围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包括以下几类:
(1)公开出版资料。
(2)海报、户外广告。
(3)宣传单、手册、信函、传真、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销售相关的公告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
(4)电影、电视、广播、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广告、短信及其他音像、通信资料。
(5)通过报眼及报花广告、公共网站链接广告、传真、短信、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分红、销售相关的公告等可以使公众普遍获得的、带有广告性质的基金销售信息。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重点突破二:宣传推介材料的原则性要求和禁止性规定
1.制作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其内容负责,保证其内容的合规性,并确保向公众分发、公布的材料和备案的材料一致。
2.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者管理的基金。
(5)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6)预测基金的投资业绩。
(7)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应当准确清晰。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点突破三:基金销售费用规范
基金销售费用包括基金的申购(认购)费、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认购费和申购费可以采用前端收费也可以采用后端收费。
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认购)费用。
重点突破四:基金销售适用性与投资者适当性
基金销售适用性和投资者适用性的指导原则:投资者优先、全面性、客观性、及时性、有效性、差异性。
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应当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至少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等级。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五种类型:C1、C2、C3、C4、C5。
重点突破五:合格投资者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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