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考点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九江考区)将于8月27日—8月28日在九江学院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现将此项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主动加强防疫知识学习,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合理安排个人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避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
二、考前7天起,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健康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每场考试均需提供一份),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并确认签字,于考试当天将《承诺书》带到考点交予监考人员,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管理。
三、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考。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在离开低风险地区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即离开低风险地区第1天和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考生应及时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尽快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等要求,并通过相关平台进行申诉,以便尽早转为绿码。
五、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凭二代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自觉接受身份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扫“场所码”,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按公告第3点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六、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考生进出考点、考场和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参考证件的。
2、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考前10日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的、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前3天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三天两检的。
5、考试前48小时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不能排除阳性感染者的。
6、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超过37.3℃,在临时医学观察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并经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考试条件的。
7、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涉疫重点人员,尚在救治或医学观察等管控期内的。
8、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
八、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疾控人员与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次考试。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十、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我省及各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此次考试疫情防控举措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我省和九江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疫情防控部门可能就考试疫情防控做进一步具体规定和要求。考生应持续关注九江市财政局官网相关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十二、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7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
九江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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