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下列关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经纪、证券自营和做市业务,应当分别开立交易单元
Ⅱ.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多个主办券商的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股票
Ⅲ.在除权(息)日,挂牌公司应变更股票简称,在简称前冠以“XD”、“XR”、“DR”等字样,“XD”代表除权;“XR”代表除息;“DR”代表除权并除息
Ⅳ.挂牌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行情中暂不包括股票的信息
Ⅴ.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公司,该主办券商的子公司不可作为做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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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Ⅲ、Ⅳ
B. Ⅰ、Ⅱ、Ⅲ、Ⅴ
C. Ⅰ、Ⅴ
D. Ⅰ、Ⅱ
【答案】 D
【解析】
Ⅰ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条规定,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证券经纪、证券自营和做市业务,应当分别开立交易单元。Ⅱ项,第100条规定,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多个主办券商的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股票。Ⅲ项,第111条规定,在除权(息)日,挂牌公司应变更股票简称,在简称前冠以“XR”、“XD”、“DR”等字样。“XR”代表除权;“XD”代表除息;“DR”代表除权并除息。Ⅳ项,第105条规定,挂牌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行情中包括该股票的信息;股票摘牌后,行情中无该股票的信息。Ⅴ项,第14条规定,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应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27.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下列关于主办券商推荐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内核会议应对是否同意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进行表决,表决应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每人一票,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
Ⅱ.主办券商应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内核会议成员审核工作底稿、内核会议记录、内核意见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七年
Ⅲ.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不得成为该项目小组负责人,也不得成为该项目小组成员
Ⅳ.内核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内核机构成员中由推荐业务部门人员兼任的,不得超过内核机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Ⅴ.项目小组应由主办券商内部人员和外部聘请的专家组成,外部聘请的专家也须取得证券执业资格,其中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分析师至少各一名
A. Ⅰ、Ⅱ
B. Ⅲ、Ⅳ
C. Ⅲ
D. Ⅱ、Ⅲ、Ⅴ
【答案】C
【解析】
Ⅰ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2013年)第30条规定,内核会议应对是否同意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进行表决。表决应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每人1票,2/3以上赞成且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专家均为赞成票为通过。Ⅱ项,第38条规定,主办券商应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内核会议成员审核工作底稿、内核会议记录、内核意见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Ⅲ项,第9条规定,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人员,不得成为项目小组成员。Ⅳ项,第12条规定,内核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内核机构成员中由推荐业务部门人员兼任的,不得超过内核机构总人数的1/3。Ⅴ项,第7条规定,项目小组应由主办券商内部人员组成,其成员须取得证券执业资格,其中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分析师至少各1名。即项目小组应由主办券商内部人员组成,不得外部聘请专家。
28. 下列关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91天
Ⅱ.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60%
Ⅲ.证券公司不得将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营业网点建设,也不得用于长期股权投资
Ⅳ.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
Ⅴ.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可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同时发行
A. Ⅰ、Ⅲ
B. Ⅰ、Ⅱ、Ⅲ
C. Ⅲ、Ⅴ
D. Ⅱ、Ⅲ、Ⅳ
【答案】A
【解析】
Ⅰ项,《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1天。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证券公司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短期融资券的期限。Ⅱ项,第13条规定,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在此范围内,证券公司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净资产不同于净资本,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应不超过净资本的60%。Ⅲ项,第20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用途:①固定资产投资和营业网点建设;②股票二级市场投资;③为客户证券交易提供融资;④长期股权投资;⑤中国人民银行禁止的其他用途。Ⅳ项,第3条规定,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Ⅴ项,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
29.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属于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的有( )。
Ⅰ.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Ⅱ.通过风险测评的个人投资者
Ⅲ.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Ⅳ.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
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
A. Ⅳ、Ⅴ
B. Ⅰ、Ⅲ、Ⅳ、Ⅴ
C. Ⅰ、Ⅲ、Ⅳ
D. 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14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①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②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③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⑤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⑥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⑦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Ⅱ项,应为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30.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情形不包括( )。
Ⅰ.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上调
Ⅱ.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Ⅲ.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下调
Ⅳ.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Ⅴ.发行人放弃债权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A. Ⅱ、Ⅳ
B. Ⅴ、Ⅲ
C. Ⅱ、Ⅴ
D. Ⅳ
【答案】D
【解析】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15年)第17条规定,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①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发生利益冲突;②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不一致;③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④本准则第11条规定的情形。第11条规定,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出现以下重大事项:①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②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③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④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⑤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⑥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⑦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⑧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⑨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⑩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⑪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⑫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出现以上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Ⅳ项,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时,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才应当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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