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B.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C.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D. 审计委员会中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由该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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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A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58条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BCD三项,第52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32. 下列选项中,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有( )。
A. 独立董事
B. 监事会
C. 董事长
D. 总经理
【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110条第2款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3. 以下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上市公司应当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
B.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C.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后,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
D. 上市公司应当至少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或者鉴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答案】
A
【解析】
B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8.7.18条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C项,第8.7.19条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D项,第8.8.4条规定,上市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2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或者鉴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
34. 以下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60%
C.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D. 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答案】
B
【解析】
AB两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第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C项,第6条第2款规定,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D项,第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5. 以下系创业板上市公司需暂停上市的情形的有( )。
A. 连续2年亏损
B.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为负
C. 最近2年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D. 连续2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答案】
B
【解析】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①最近3年连续亏损(以最近3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②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3年连续亏损;③最近1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④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1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⑤最近2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⑥因本规则12.4条或者12.6条所述情形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改正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4个月内仍未改正;⑦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⑧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⑨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⑩因本规则12.11条或者12.12条所述情形,公司股权分布或者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股权分布或者股东人数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实施,但公司股票被复牌后的6个月内其股权分布或者股东人数仍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期限内仍未达到上市条件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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