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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的发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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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第五章-债券
【知识点】债券的发行
债券的发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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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发行的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按照《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发行债券的数量;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的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明确的事项。发行公司债券,如果对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安排的,也应当在决议事项中载明。
(1)发行价格。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价格或利率以询价或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协商确定公开发行的定价与配售方案并予公告,明确价格或利率确定原则、发行定价流程和配售规则等内容。
(2)发行方式。公司债券可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的,发行人应当在后续发行中及时披露更新后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并在每期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信用评级。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应当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公司与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约定,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1次跟踪评级报告。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
(4)担保。对公司债券发行没有强制性担保要求。
(5)其他。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评级报告,应当由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机构出具。
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并由两名执业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署。
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制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对承销业务范围进行限制并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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