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2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防疫要求:健康码、行程卡、纸质承诺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昆明考区)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目前昆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公告如下,请昆明考区考生遵照执行。
一、提前申领“健康码”“行程卡”,准备《考生健康承诺书》
考生务必至少提前7天完成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完成),下载打印并认真阅读《昆明考区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每场考试均需提供一份,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并确认签字,考生对《考生健康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考前来(返)昆考生提前报备
考前来(返)昆考生请严格按照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39号)要求,完成提前报备(通过“昆明健康宝”或电话方式向目的社区地报备)、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返回途中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若考生考前7天在昆或已到昆,建议非必要不离昆,按照昆明市及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管控观察等措施,密切关注考前本人健康状况,若有发热(体温≥37.3℃,指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其他类型的体温计以此为标准校对,下同)、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在备考和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接触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和物品。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期间,尽量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
三、按要求做核酸检测
考生须于本人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在昆明市完成两次核酸采样且检测结果为阴性(两次核酸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及以上),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时间为考生本人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须在微信小程序“云南健康码”核酸查询页面可查)。为考生提供采样结果的核酸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除特殊情况外,进入考场前考生须完成至少1剂的新冠疫苗接种。
本人首场考试为《经济法》科目的考生,为能取得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结果,建议第二次核酸检测选择在考前一天下午18点在昆明市24小时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
四、按要求配合考试疫情防控查验
考生须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建议多备几个口罩),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记不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并与其他考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验证完成后迅速佩戴口罩。
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选择与本人实际行程情况对应通道,主动扫描考点场所码,有序配合查验,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云南健康码”(出示健康码的同时请出示准考证),提供考生本人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在昆明市完成两次核酸采样且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两次核酸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及以上,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时间为考生本人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提供报备记录,经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后,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有序排队进入考场。
注:①来(返)昆考生还需提前通过“昆明健康宝”或电话方式向社区报备(电话报备的请提供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内有省外行程记录的考生,请走“省外考生查验通道”。
③“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内有省内其他州(市)行程记录的考生,请走“省内考生查验通道”。
④“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内只有昆明市内行程记录的考生,请走“昆明市内考生查验通道”。
五、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二)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三)考前7天内有海南三亚市、新疆、西藏旅居史;
(四)考前3天内有海南省海口市旅居史;
(五)考生本人每场考试前7天内与阳性人员有时空交集且未完成五天五检;
(六)考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七)考前7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的密接;
(八)对流动、出行需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需要实施管控但未完成相关管控措施的人员;
(十)考生考试当天,经现场三次复查后,体温≥37.3℃;
(十一)考生考试当天,“云南健康码”非绿码(当日更新),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当日更新);
(十二)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
六、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考试过程中,普通考场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由考点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一是视情况安排在备用或隔离考场考试;二是考试结束后,应待其他考生疏散后再离开考点(还需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不得离开考点),参加的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并于24小时内向考点提供昆明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七、建议考生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所有考点不备车位,送考车辆及人员将考生送至考点后,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尽快驶离。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分批、错峰离场。
八、考后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做好考后7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昆明市会计考办。
九、责任追究
考生凡作出虚假或不实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或不实“健康码”或“行程卡”、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在昆明学院考点参考的考生,只能从昆明学院西门进出。
特别提醒:以上意见及建议仅根据当前昆明市疫情防控形势提出,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可能提出新的建议及要求。我们将在昆明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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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会计考办电话:0871-64103330、0871-64108603
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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