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2021年经济法备考提纲:普通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大家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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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程度:强】普通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考查方式:客观题or主观题都有可能考查
通常会考:
①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
②退伙的原因(种类对应的具体情形)
③退伙生效的时间点
④退伙的效果及责任承担
(多选题)甲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病身亡,其继承人只有乙(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乙继承甲的合伙财产份额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乙可以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乙只能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乙因继承而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D、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因继承而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要取得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资格,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①继承人愿意;
②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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