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8年1月1日,甲公司将其一幢自用房屋用于对外经营出租,该房屋的成本为3
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使用4年,甲公司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转换日该房屋的账面价值为2
400万元,公允价值为2 600万元。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后,采用公允价值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2×1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3
600万元。假定各年税前会计利润均为2
000万元。假定该房屋自用时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均与税法规定相同;甲公司2×18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零。
同时,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2×18年12月31日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337.5万元
B.递延所得税费用为337.5万元
C.应交所得税为212.5万元
D.确认其他综合收益为50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2×18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3 600(万元);计税基础=3 000-3 000÷20×5=2 25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
600-2 250=1 350(万元);
2×18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 350×25%=337.5(万元);
2×18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337.5(万元);
2×18年末确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00×25%=50(万元);
2×18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337.5-50=287.5(万元);
2×18年应交所得税=[2 000-(3 600-2 600)-3 000÷20]×25%=212.5(万元);
2×18年所得税费用=212.5+287.5=500(万元)。
扫码或搜索【职上Tracy老师带你学中会】
即刻获取2022年中会查分提醒及成绩快速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