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3月,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19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相关准备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辞职,不能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乙企业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
B.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乙企业至7月1日方有权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在本题中,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的技术服务合同,在2019年3月签订时生效,甲科研所在5月份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合同,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
2.某超市2018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84万元;2019年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4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超市在计算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 )万元。
A.98
B.94
C.96
D.100
【答案】C
【解析】(1)2018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00×8%=8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84万元,所以2018年税前只能扣除80万元,其余4万元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2)2019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200×8%=96(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额为94万元,所以94万元准予在2019年税前全额扣除,而且2018年尚未扣除结转至本年的4万元也可以在限额96万元内扣除,但是只能扣除2万元,所以2019年税前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6万元,其余2万元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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