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4月26日),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请关注新东方职上网 ,或微信搜索“职上中级会计师”。
【2021中级会计预约报名提醒】
方法一:点击链接直接进入预约报名入口:https://wl.applnk.cn/s/128YLHQUL
方法二:微信搜索“Tracy老师带你过中会”进入预约报名入口
方法三: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预约报名入口
1[.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A.行使不安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1)本题不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等情节,与撤销权无关,排除选项D;(2)当事人约定"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即先交货后付款——存在先后履行顺序,排除选项C;(3)乙是付款方,是后履行义务一方,行使的是后履行抗辩权,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
2[.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负债严重,不能按时更付货款。甲公司遂决定中止交货,并及时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的行为是()。(2019年)
A.违约行为
B.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为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D.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扫码或搜索【职上Tracy老师带你学中会】
即刻获取2022年中会查分提醒及成绩快速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