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考前试题(11),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请关注新东方职上网 ,或微信搜索“职上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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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答案]D
[解析]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选项A错误;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选项B错误;监事会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选项C错误。
2、甲、乙等八家企业筹划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甲企业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修。于是,由乙企业负责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专门定做了一批装饰材料,价值140万元。如果公司无法成立,承担140万元装饰材料费的方案正确的是()。
A.甲企业承担
B.乙企业承担
C.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承担
D.全体发起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答案]C
[解析]如果公司无法成立,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在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但始终未确认该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承担
B.乙承担
C.甲、乙连带承担
D.先由甲承担,乙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
[解析]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专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的是()。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C.合并、分立、解散
D.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事项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是专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
5、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与另一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
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600万股的股东同意
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同意
C.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800万股,其中持有1300万股的股东同意
D.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500万股,其中持有800万股的股东同意
[答案]C
[解析]C选项正确,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800万股,其中持有1300万股的股东同意,达到了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可以通过合并事项。
6、中国公民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是()。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A
[解析]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选项CD: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小公司不设立监事会的,可以不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
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创立大会应当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出席,方可举行
B.创立大会仅由发起人组成
C.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0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D.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大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创立大会。选项A: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故选项A错误;选项B: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故选项B错误;选项C: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故选项C错误。
8、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D
[解析]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因此庚、戊无需承担责任。
9、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
A.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一致同意选举产生,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选举产生
B.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选举产生,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C.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选举产生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公司的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0、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成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未担任公司行政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监事
D.监事会成员任期为3年,不得连选连任
[答案]B
[解析]A选项错误,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不是股东大会选举。C选项错误,董事不可以兼任监事。D选项错误,监事会成员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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