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市电力行业管理部门为促进本市家用 电器的普及,响应党中央“家电下乡”的号 召.定于2009年3月28—31日举办家用 电器展览会,B家电企业参加了本次展览 会。甲于展览会期间购买了B企业的一 台电冰箱,使用数日后发生爆炸,甲被炸 伤。经检测,B企业生产的电冰箱不符合 国家相关标准,系质量不合格产品。  试问: (1)若事故于2009年3月30日发 生甲可以向谁主张赔偿?  (2)若事故于2009年4月30日发生,甲可以向谁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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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1)甲可以向B企业主张赔偿。 消费者在展览会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3月30日尚属展览会,展览期间,甲应直接要求销售者赔偿。

 (2)甲可以向B企业或展览会的举办者即A 市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求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的规定.消费者在展览会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览会结束后,也可以向展览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展览会的举办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4月30日,展览会已经结束,因此,甲可以向电力行业管 理部门要求赔偿,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多做几道

  名词解释:消费者

简述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内涵。

简述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内容。

  2003年6月甲公司购进一批国内组装的彩 色电视机。甲公司明知访商品为国内组装 却在商品标识上及商品广告上均谎称该商品为日本原装进口的彩电.并以进口彩电 价格销售。 2003年6月g日下午.李某到甲公司购置彩电,李某详细询问导购员彩电是否原装 进口。导购员肯定回答:“绝对是从日本原机进口,所以不参与国产货的价格降价战,优质优价。”李桌购买时,甲公司开具发票的货名上注明原装进口彩电,价款为每台人民币3000元。数日后,李某偶然 发现电视一处标示为国内某地生产而严 生疑惑.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依然坚持 商品是原装机,只有外壳使用国内部件。 李某诉诸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  请分析: (1)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什么义务? (2)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支持?如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甲公司应向李某赔偿的数额是多少?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的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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