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公证执业的例外规定有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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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公证执业的例外规定可分为以下两种:

  (1)使、领馆公证。使、领馆公证,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国际条约,对特定地域或特殊情况下的公证事务,由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履行证明职能,予以公证。驻外便、领馆办理的公证事务一般有以下三种:①我国驻外使、领馆驻在国的华侨申请办理的,需在我国使用的公证文书,由该使、领馆予以公证。②我国驻外使、领馆驻在目的具有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申请办理的,需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公证文书,由该使、领馆予以公证。③国外华侨及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申请的在境外使用或我国使用的部分文件,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也可酌情予以公证。

  (2)按照国际惯例由特定机关或特定人员出具证明。这种具有公证性质效力的特殊证明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商检机构证明。②卫生管理机构证明。③商标管理机构证明。④特定情况下有关公职人员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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