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还款计划书,约定在2012年7月30日归还100万元,8月30日归还200万元,9月30日归还300万元。丙公司对三笔还款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3个月,丙公司对此不知情。乙公司一直未还款,甲公司仅于2013年3月15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丙公司保证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300万元

B

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500万元

C

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600万元

D

因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保证

       丙公司对三笔还款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说明丙公司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依据《担保法》第25、26条之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法定的6个月,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法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后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3个月,但没有得到丙公司的书面同意,则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丙公司只按原方式、范围承担继续保证责任,不按变更后的期间承担保证责任,不按照合同变更往后顺延。(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之后,保证人按照变更后的期间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100万元债务,2013年1月30日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保证人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对于200万元债务,2013年2月28日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保证人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对于300万元债务,2013年3月30日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保证人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而2013年3月15日,债权人甲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时,只有300万元债务的保证期间尚未经过,丙公司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而其他两笔借款的保证期间均已届满,丙公司不再需要对此承担保证责任。

       A项:说法正确,当选;B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到2013年3月15日,丙公司只对300万元的借款仍需承担保证责任,其他两笔借款的保证期间均以届满,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其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300万元。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虽然甲公司和乙公司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丙公司同意,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会就此消灭,而是仍然根据原有的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不受到甲、乙之间合同变更的影响。

多做几道

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

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

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

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

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

《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

《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

《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

《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

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

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

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

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

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

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

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

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甲单独邀请朋友乙到家中吃饭,乙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甲为此精心准备,还因炒菜被热油烫伤。但当日乙因其他应酬而未赴约,也未及时告知甲,致使甲准备的饭菜浪费。关于乙对甲的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B

应承担违约责任

C

应承担侵权责任

D

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