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

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

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

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关于李强要求赵刚支付医药费的诉讼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市A区法院

B

甲市B区法院

C

甲市中级法院

D

应当专属甲市A区法院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特殊地域管辖


      A项:说法正确,当选;BC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就本题所涉及的因赵刚饲养动物致使李强遭受损失的侵权纠纷而言,甲市A区既是被告住所地,又是侵权行为地。

多做几道

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

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

C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D

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

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

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

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

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

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

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

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

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

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